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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
来源: |  发布时间:08-07-15 15:41  点击数:  责任编辑:msagri

一、设立依据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》(2000121)第二十条: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的商品种子生产实行许可制度。杂交种子及亲本种子、常规种原原种由省级农业行政部门核发,其它种子生产许可证由生产所在地县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。

二、受理方式:即办件

三、审批类型:行政许可

四、审批条件:1、有基地和专业技术人员;  2、注册资金

五、审批流程:

(一)受理(二)审核(三)转报(四)核准

六、应交材料

()生产基地基本情况;(二)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格状况;(三)注册资金情况;(四)《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》申报表;

七、收费依据和标准: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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